地质灾害
自然的变异和人为的作用都可能导致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发生变化,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、其产生的后果便给人类和社会造成危害,称为地质灾害,如崩塌、滑坡、泥石流、地裂缝、地面沉降、地面塌陷、岩爆、坑道突水、突泥、突瓦斯、煤层自然、黄土湿陷、岩土膨胀、砂土液化,土地冻融、水土流失、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、土壤盐碱化,以及地震、火山、地热害等。 更多>>
Copyright © 2005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工程院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中国 河南 驻马店市乐山路北段90号 邮编:463000 电话:0396-2619064 传真:0396-2623774技术支持:中国天中网